仲裁庭有哪些成员组成?
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对于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仲裁庭仲裁员的选定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制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经仲裁庭的组成书面告知当事人。当仲裁庭完成***的仲裁任务后,随即解散。
相关文章
- 业绩基准3.9%什么意思(业绩基准4.2%是什么意思)
- 德国股指是什么意思
- 大病医疗包括哪些疾病
- 只有交强险自己车辆受损有理赔吗 答案是这样的
- 中短债基金风险大吗 有哪些风险
- 沪港通(沪港通是什么意思-)
- 个人社保编号怎么查
- 最近基金怎么都在跌
-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必须是首套房吗 规定如下
- pay什么意思(信用卡pay类消费是什么意思)
- 安诚保险电话
- 白领年底跳槽,年终奖保险该怎样来处理呢?
- 邮政信用卡注销怎么办理 答案在这里
- 基金买入的时候是按什么时候价格?
- 北上资金查询(北上资金哪里可以看)
- 社保卡在哪个银行可以取钱
- 银行卡为什么显示无效卡 有这几点原因
- 50万意外险保费多少钱
- 麦子借款上征信吗(麦子金服上征信吗)
- 彩虹股份最新重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