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
一、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
拐卖儿童是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三、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靠前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靠前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靠前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比起司法机关对人贩子处以***,家属迫切希望找回孩子的这种心情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面最清楚,但我们作为旁人相信也能体会到孩子父母亲这种绝望的感觉。因此,严厉打击贩卖儿童犯罪活动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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