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公司可以将发放借款作为主要业务吗?是否扰乱金融?的一些相关词条
在中国民法里头规定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期限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法律不予保护,一般的法律实务以此作为一个基本的判断依据,依此判断是否属于法律保护范围的借贷利息。投资公司的种类繁多,在基本的金融业务法律、法规框架里,纯粹的投资公司或者投资咨询公司,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贷款发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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