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
一、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
非法营运罚款是根据违法情况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营运的规定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并没有对“非法营运”这一概念作出明确解释和界定。
三、违法营运的危害
1、偷逃国家税费,损害国家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单台“黑车”仅每年偷逃国家各种税费就达1.7976万元。
2、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为降低营运成本,“黑车”多为报废车,或改装、拼装的残破车辆,影响我市改革开放的形象和城市的发展,是城市“视觉污染”。
3、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5、影响行业稳定。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
6、引发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非法营运肯定不会因为司机是第一次进行就免除刑事责任。根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没有取得营运许可证就非法运营的话,那么对于违法所得都会进行没收,并且会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金。构成犯罪的话,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文章
- 快捷金额是什么意思(银行快捷金额什么意思)
- 下款快又可靠贷款平台的有哪些 试试这几个
- 个人所得税清缴怎么操作
- 金泰人生是什么保险
- 农行贵金属(农行贵金属交易规则)
- 农行房贷利率会自动调整吗 什么时候调整
- 短期天天分红好不好
- 借呗逾期几天上征信(借呗逾期5天还了之后还了影响征信吗)
- 信用卡挂失后多久会自动注销 听听银行怎么说
- 私了后保险公司还赔吗 情况是这样的
- 类似闪银的免审核网贷(类似闪银的口子)
- 邮储5年定期保险?
- 华西股份(华西股份是做什么的)
- 一个亿韩元等于多少人民币
- 基金赎回时间有规定吗 是怎么规定的
- 寿险的意义是什么
- 微信亲属卡怎么消费(微信亲属卡怎么消费)
- 网上信用卡申请哪个好办额度高 借款申请选择哪个好
- 中银e贷
- 中航飞机(中航飞机是国企还是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