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么确权?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相关文章
- 蓝领贷客服电话(蓝领贷改名叫什么)
- 房贷基点是银行随意加吗 分析如下
- 二类卡超额会退回吗(二类卡转入超过一万多久退回)
- 老三板股票怎么交易
- 平安常青树保险
- 信用卡提额快的银行有哪几个 提额快的银行有哪些
- 建材mcc码是多少(什么是MCC码)
- 相互宝怎么取消退保能退钱吗,详细解答
- 建行理财产品赎回需要多长时间到账 分以下几种情况
- 银行股票分红前后买卖技巧
- 校园贷(校园贷分为哪三种)
- 康宁终身保险20年后给退款吗
- 金城惠医保医保卡怎么支付不了 可能是这些原因
- 期货怎么买卖操作
- 股票做空(股票做空是什么意思-怎么操作-)
- 如何投资股票
- 互联网保险有哪些平台可以买保险
- 分期乐注销了还能申请吗(分期乐注销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请)
- 网络投资理财平台是真的吗
- 长城保险怎么样